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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件事,,瀾滄一男子被判刑!
來源:瀾滄法院 楊忠莉 時間:2024-08-15 閱讀: |
近日,,瀾滄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非法捕獵珍貴野生動物案,。 案 情 簡 介 2023年9月15日,被告人李某某和其侄子李某(另案處理)二人駕車在前往獵捕野生小鳥的途中被公安局民警當場查獲,,兩人攜帶活體鳥5只(被告人李某某的3只,,其侄子李某的2只)、粘鳥膠2個和鳥籠數(shù)個,。經(jīng)現(xiàn)場詢問,,兩人交代家里面還有獵捕回來飼養(yǎng)的鳥類。2023年9月17日,,民警在被告人李某某家查獲其獵捕回來飼養(yǎng)的另外18只小鳥,。經(jīng)查,2020年至2023年期間,,李某某使用粘網(wǎng)和粘鳥膠水先后獵捕到19只小鳥飼養(yǎng),。加上朋友贈與其1只鵪鶉(棕三趾鶉)和1只鷓鴣(中華鷓鴣),李某某一共飼養(yǎng)了21只小鳥,。另外,,被告人李某某承認其非法持有槍支1支的事實,并帶領民警將其藏匿在自家二樓雜物間的槍支查獲,。 經(jīng)鑒定,,被告人李某某獵捕和飼養(yǎng)的21只野生動物鳥類中有灰頭鸚鵡5只、黑喉噪媚2只,、畫眉鳥6只,,均為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有松鴉2只,、斑文鳥3只,、紅嘴藍鵲1只、棕三趾鶉1只,、中華鷓鴣1只,,均屬國家三有陸生野生動物。 法院經(jīng)審理后,,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某犯危害珍貴野生動物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法 官 科 普 1.什么是“三有”保護動物,? “三有”保護動物是指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tài),、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根據(jù)《有重要生態(tài),、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三有”保護動物名錄共收錄野生動物1924種,,包括斑鳩、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雞,、野兔和各種蛇類等。 2.什么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指出,,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包括: (1)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各錄》的野生動物; (2)經(jīng)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核準按照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管理的野生動物,。 法 條 鏈 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違反狩獵法規(guī),,在禁獵區(qū),、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 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依法配置槍支的人員,,非法出租,、出借槍支,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 |
本文來源:瀾滄法院 楊忠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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