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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通知公告 |
瀾滄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于隴川縣入瀾返瀾人員疫情防控管理的通告
來源:瀾滄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時間:2021-09-16 閱讀: |
為有效降低新冠肺炎疫情輸入和擴散風險,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經瀾滄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研究,,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11月17日以來有隴川縣旅居史人員,,要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居住地社區(qū)(村)或住宿賓館主動報備,并按要求配合疫情防控管理,。 1.有隴川縣高風險地區(qū)旅居史人員已入瀾或返瀾的實行“14+7”管理,,即14天集中隔離、7天居家健康監(jiān)測(第2,、7天分別進行一次核酸檢測),,相關費用自理。 2.有隴川縣地區(qū)旅居史人員,,實行統(tǒng)一集中留觀點留觀,,并于第1、4,、7天分別進行一次核酸檢測,,相關費用自理。 二,、自12月3日12時起,,隴川縣城區(qū)居住人員(車輛)暫緩進入瀾滄,直至隴川縣提級管控措施終止,。軍警,、急救、公務,、搶險,、物資保供等特殊人員(車輛),持當?shù)刂笓]部或行業(yè)主管部門證明材料,,以及間隔24小時2次核酸檢測(雙采雙檢)陰性證明,,“云南健康碼”綠碼、“通信行程卡”綠卡通行,。 三,、本通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并根據疫情形勢適時調整。對拒不執(zhí)行本通告,,干擾,、阻撓疫情防控工作,瞞報,、謊報,、偽造信息的個人或單位,一律嚴肅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瀾滄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1年12月3日 |
本文來源:瀾滄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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